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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应当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或者72学时(其中公需18学时、专业42学时、选修12学时)。
一、培训对象:
全省专业技术人员
专业类别:建筑、建筑学、建筑工程、建筑管理、建筑管理工程、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安全管理、给排水、建筑施工管理、安全工程,工程管理、施工管理、建筑设计、建设设计、工民建、建筑施工、建筑设备、建筑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物业管理、建筑给排水。土木工程、土木建筑、土建结构工程、土建工程、土建监理等...
二、结业待遇:
学员修完规定学时,我中心将为其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上传相应学时,并为学员打印年度继续教育证书(证书样本如下图)。
详情咨询陈老师:137-1138-2874 Q Q:9366-75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