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工认定提供材料:。
一、所交材料:
1.毕业证扫描件、学历鉴定扫描件或学信网鉴定扫描件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广州单位、广州社保历史缴费明细原件、扫描件(广州市半年社保,打印出来,单位盖章)
4.大一寸相片(电子版)
5.联系电话、邮箱
6.认定专业名称,认定资格名称确保不要错误。
二、学历、资历条件
级别 认 定
学 历 资 历
员级 中专毕业后(暂不收中专生认定)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助理级 大专毕业后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本科或研究生毕业后、或获双学士学位后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中级 获硕士学位后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获博士学位后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个月以上
备注 大专生不再认定员级,硕士生不再认定助理级。
注:1、申请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其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必须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其中申请认定工程系列中的建筑专业的专业技术资格,其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必须与所学专业对口。对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与所学专业不相近的,无法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
2、认定会计、统计、教师(非中小学)等专业技术资格,必须先取得相关从业、执业资格证才可办理(温馨提示:国家人社部实行以考代评的专业,如计算机、会计、经济、卫生等,不可以再认定中级职称。国家实行以考代评的专业,可在“广州考试信息网” 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