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1138-2874广东省初级职称认定,每月十号前报材料,一个月认定一批,欢迎咨询。
一、所交材料:
1.毕业证扫描件、学历鉴定扫描件或学信网鉴定扫描件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大一寸相片(电子版)
4.广州单位、广州社保历史缴费明细原件、扫描件(广州市半年社保,打印出来,单位盖章)
5.联系电话、填写报名报
6.认定专业名称,认定资格名称确保不要错误。
二、专业:
1、建筑工程:(土建类/电气类)。
2、经济师:(工商管理/人力资源/市场营销/财务/商业/金融/保障/运输/邮电/旅游/酒店/建筑)。
3、会计类:会计/审计。
4、计算机类。
5、食品/轻工类。
6、图书/文物类。
7、新闻出版/群众文化类。
三、学历报名条件(看清了喔)
级别 学历 资历
员级 中专毕业后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大专毕业后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助理级 科或研究生毕业后
或获双学士学位后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中级 获硕士学位后 、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获博士学位后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个月以上
备注 :大专生不再认定员级,硕士生不再认定助理级。
注:1、申请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其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必须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其中申请认定工程系列中的建筑专业的专业技术资格,其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必须与所学专业对口。对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与所学专业不相近的,无法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
2、认定会计、统计、教师(非中小学)等专业技术资格,必须先取得相关从业、执业资格证才可办理(温馨提示:国家人社部实行以考代评的专业,如计算机、会计、经济、卫生等,不可以再认定中级职称。国家实行以考代评的专业,可在“广州考试信息网” 查询)。
陈老师:137-1138-2874 Q Q:936-675-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