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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这些行为容易使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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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是小编为您整理了企业这些行为会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质
可能触发的原因有:
1.季报、年报未及时填报;
2.季报、年报填写的数据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体系要求;
3.未建立研发费用专账管理,或者专账管理不达标;
4.季报、年报或申报材料与报税数据不一致;
5.技术项目立项不合理,并未做当年度加计扣除;
6.专利条件不符合或关联度低。
以上是往往看似简单却经常被忽视的触发点,更多取消资质的原因诸如偷税、漏税、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我们知道了问题的原因,就应该对症下药,防患于未然,把这些事情做好。
1.及时报送各种统计报表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发科[2016]32号)规定:高企资格有效期内,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表,将被取消高企资格。
提醒:高新技术企业不仅要填报“年报”,需要填报的还有“季度报“、“半年报”等,而且要填报的系统不止一个,有科技厅、科技局、统计局……
填写报表时请自查填写的数据是否符合要求:
A、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不低于60%;
B、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
C、境内发生的研发费用总比例不低于60%;
必须如实填报,不能随意归集,如果被抽查到有误,那就凉凉了!同时在抽查过程中,税局是享有“一票否决权”的。
2.积极配合抽查及复核
3.及时报告企业发生的重大变化
企业发生更名或认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分立、合并、重组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高企资格不变,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
审核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自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高企资格,税务机关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
起或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高企税收优惠。
这里 需要提醒的就是那些“异地搬迁”的高企小伙伴,不要以为主体走了“头衔”自然会跟着走啊,关于高企异地搬迁视搬迁程度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呢!
A. 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须向迁入地认定机构提交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迁入地工商等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完成迁入的相关证明。
B. 完成整体迁移的,高企资格继续有效,编号和有效期不变;部分搬迁,由迁入地认定机构重新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