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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你不知道的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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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介绍


近年来,我国愈发重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国内企业也充分意识到,专利申请可以有效提高企业本身市场竞争力,因此争先恐后的加入专利申请的热潮。


专利申请量大幅上涨,但是在专利代理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不少企业在申请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误区,有哪些误区在申请当中必须注意并且规避呢?


误区一:自主研发的成果不申请专利就有知识产权。


一些技术人员认为只要是自主创新,就有了自主知识产权。其实不然,专利是一种垄断权,自主研发的技术成果如果不申请专利,就得不到法律确认和保护


误区二:产品投入大规模生产后才申请专利。


有很多人都有这样的想法:这一技术方案还未投入生产,也没有产品问世,此时申请专利为时过早,等产品大规模投入生产后再申请专利更合适。这时即使你侥幸获得授权,专利也处在不稳定状态之中。此时如果有人侵权并提起诉讼,侵权人则会以专利申请之日技术已经被公开为由进行抗辩。


误区三:专利产品的改进不需再申请专利。


有部分发明人认为申请了一项专利后,就可“高枕无忧”,从而忽视了后期的继续研发工作,即使开发出了新产品或有了新改进,也不再申请专利。这种错误认识的后果不异于未申请专利。因为当他人对该产品有了改进并申请了专利,反过来就限制了原专利权人产品的更新换代,这就会导致原专利权人不经意间反而变成了侵权人。此时,原专利权人就丧失了自己的知识产权。


误区四:一项技术成果只能申请一类专利。


因此,对于一些重要的产品发明,若发明人只申请了发明专利,而此时他人“双管齐下”,同时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那么他将先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拥有了产品的专利权。发明人若使用该产品,反而构成了侵权。


误区五:专利申请是保护技术成果的方法。


很多人对技术成果保护的方法不太清楚。对技术成果的保护可以采用两种方式:申请专利通过法律加以保护和通过技术秘密由技术持有人自己加以保护。


误区六:得到了专利证书就获得了有效的专利权。


这是多数专利权人的普遍认识误区。在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不进行实质审查,即使在你申请之前已经有人就相同的技术方案申请过相同的专利,你的申请仍可能会被批准。如果没有人提出异议,你的专利权会维持下去。


误区七:技术方案交待不清楚。


要求发明人提供更多的技术方案时,他们会以技术保密为由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