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
万享供应链管理(厦门)有限公司
进口联系人:颜先生
电话:0592-8061 .001 手机:186 .5071 .7685 微信QQ:1200 .53425
办理流程(步骤):
一、进口商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
(一)熟悉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配备熟悉我国质量安全相关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
(三)进口的食用植物油应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进口和销售记录,建立可追溯系统;
(五)坚持诚实守信、依法生产经营。
二、境外出口商和境内进口商备案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2012年第55号公告)及《关于启用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系统的公告
》(国家质检总局2012年第148号公告)的要求,做好进口食用植物油境外出口商(代理商)、境内进口商备案工作。
三、进口报检
(一)报检单位根据《出入境检验报检规定》,提供箱单、合同、 、原产地证书等进口货物申报资料。报检时,在品名后注明散装或预包装
。
(二)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检验检疫类别”中有P/Q要求的进境食用植物油需随附官方《植物检疫证
书》,进境后不再进行分装或加工的预包装食用植物油除外。
(三)在报检单“合同订立的特殊条款以及其他要求”栏中注明其产品境外生产企业名称。
(四)报检时须提供产品符合国家标准的证明文件:
1.每批散装食用植物油报检时应提供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规定项目的检测报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进口食用植物油卫生指标和强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25新景中心C1810
新闻摘要:
近年来,中国植物油的消费量不断增加,2015年已经达到 人均23公斤/年的水平。植物油的消费结构也发生了显著变化:菜籽油、葵花籽油、花
生油的消费不断增加,而玉米油和调和油消费出现下降。 中国市场上的葵花籽油年销量,从2010年始连续实现两位数增长, 于其他油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