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
1-本产品适用于各类抛光的天然石材、人造石材、水磨石、高温通体砖等。
2-在使用前保持石材地面干燥、石材地面如刚清洗或翻新过、则需要干燥24-48小时之后方可
使用本产品进行施工。
3-使用前请务必将本产品充分摇匀。
4-请勿稀释或与其他产品混合使用。
5-首先将少量C1洒在约2平方米的地面上,用抛光和钢丝棉垫均匀打抛,直至产品全干;然
后将少量C2洒在约2平方米的地面上,用抛光机和钢丝棉垫抣匀打抛,直至产品全干;再用
少许C1照面,稍许抛光即可;重复上述过程直至覆盖到全部工作面。
6-使用C1/C2时,重复的变数越多,对石材的修复越好,硬化的厚度越深,光洁度保有的时间
也越长。一般建议重复使用3-5遍为佳(根椐石材品种和目的面定)
7-请勿用于金属、木质、陶瓷及塑料部份。
8-本产品及施工用具不要有其他溶济溶入,以防止产品质量下降。
9-请置于通风,避光、阴凉处密封保存。
10-在施工时,如有不慎,将溶液溅入眼中,应立即用清水冲洗,并及时去医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