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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清远社保代理,代缴清远五险一金,清远分公司社保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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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清远社保代理,代缴清远五险一金,代办清远分公司社保
员工新入职,社保空档期发生的医疗费谁承担?
余小姐跳槽到一家公司不到一个月就因病住院接受手术,然而由于此时公司尚未为她办妥社保登记手续,4万多元的医疗费余小姐不得不全部自费。余小姐认为公司没有及时办理社保,应当承担这笔医疗费,而公司却认为企业已在法律规定的三十日内为员工办理了社保登记没有过错,不应担责。
那么,对于新员工入职后,社保空档期的医疗费由谁承担?
法院认为,余小姐在1月19日入职新公司处,按照常理,可自1月19日起依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余小姐在入职前,原用人单位已为其办理了社保转出手续,新的公司也有充分时间为余小姐办理社保登记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不存在客观障碍。但公司直至2月17日才办理社保登记手续,导致余小姐的医保账户被封存而无法享受相应医保待遇。公司虽在法律规定的zui长期限内为余小姐办理了社保登记手续,但却未能遵循及时办理的原则,对此造成的损失公司不能免责,相关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公司承担。
如何避免出现劳动者入职当月不能享受医保待遇的情形?
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充分考虑劳动者社保登记及社保费缴纳的相关情况,尽快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及时缴纳社保费。考虑到办理手续的空档期间职工可能发生医疗费,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向社保部门先行作出备案,防止出现因社保费缴纳不及时导致劳动者不能享受相关社保待遇的情形。
就上述的问题,提醒企业应当为试用期内的劳动者及时缴纳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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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伯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Z》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Z》,并具有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核准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Z》。骏伯集团总部在广州,陆续建立了以广州、北京、上海、深圳为中心 的300多个网点。具有人事代理,人才租赁(劳务派遣)、业务外包、等核心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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