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主营产品:社保代理,劳务派遣
产品展示 Products
清远社保代缴,清远社保代理,清远五险一金代买公司
  • 联系人:唐先生
  • QQ号码:1027223352
  • 电话号码:020-38023786
  • 手机号码:13560383140
  • Email地址:1027223352@qq.com
  • 公司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华港商务大厦东塔8楼
产品介绍
清远社保代缴,清远社保代理,清远五险一金代买公司
职工在工伤住院制疗期间再次摔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案情回顾
胡某系企业职工。2014年5月31日,胡某在工作时不慎摔伤头部,后被依法认定为工伤。2014年12月14日,胡某在住院制疗期间不慎摔倒导致脾破裂。
事后,胡某以工伤住院制疗期间摔伤为由,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再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调查核实后,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作出不予认定胡某为工伤的决定。胡某不服,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当地人民政府依法维持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不予认定胡某为工伤的决定。
案例评析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或者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本案中,胡某虽然是因工伤住院制疗,但其住院期间既不是工作时间,也不是工作场所,其也未从事任何与工作有关的活动,意外摔伤也并非基于工作原因,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综上所述,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不予认定胡某为工伤的决定,符合法律规定。
我司介绍:
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至今已有16年的Hr行业经验!骏伯立足于广东 .截止目前全国均有300多个操作网点.直属分公司覆盖广东21地市以及北上广深!包括位列世界500强的知名公司.为客hu提供专业的清远社保代理,代缴清远社保,代买清远职工五险一金,办理公司社保服务!
提供全国范围(社保及公积J代理.薪酬福利代发.职工劳动合同代签等服务)
公司名称: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咨询热线:13560383140(唐先生)
办公QQ:1027223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