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
接闪器应对屋顶天窗、突出屋顶的非导体饰物等装置进行有效保护。
8 古建筑屋顶上的铁刹、金属链、宝顶和金属屋面等金属导体,其材质和规格符合做接闪器的要求时,可作为接闪器。
9 高度不大于15m的古建筑,当外轮廓投影周长不超过90m或建筑外轮廓长度不超过25m、宽度不超过20m时,屋顶安装的接闪器可按本规范附录D进行简化
第二级防雷古建筑的防雷措施-----
(一) 接闪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符合本规范第 条第1款、第2款、第5款-第9款的规定。
2 采用接闪网时,接闪网格形成的面应覆盖整个屋顶面。网格尺寸宜为步架的整数倍,形成不大于20m*20m或24m*16m的网格。
3 采用接闪网以外类型的接闪器时,应采用滚球法确定其保护范围,滚球半径应为60m。
(二) 当第二级防雷古建筑的高度超过60m时,应采取防侧击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水平突出古建筑外墙或塔身的屋檐、垂檐、飞檐、翼角、挑檐等部位,当使用半径为60m的滚球从屋面接闪带外向地面垂直下降接触到的,应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
2 对于高度大于60m的古建筑,其高度的80%以上且超过60m的部位,应按屋顶进行防雷保护。
3 应符合本规范第 条第3款的规定。
单体古建筑的专设防雷引下线不应少于2根,当外轮廓的周长大于100m时,引下线的设置不应少于4根,宜沿外墙四周均匀对称布置,且宜优先布置在易遭雷击的部位,其间距沿外墙周长计算不宜大于25m。当保持25m的均匀间距有困难时,应按下列措施之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