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
保障范围:
从2021年7月1日起,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参保缴费满1年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
失业补助金标准:
分为2档:
1、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和参保缴费满1年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按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发放,
即:1755* =1404元/月
2、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按50%执行,
即:1755* = 元/月
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限和次数:
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每人只享受一次,失业补助金累计领取不超过6个月。
失业补助金停发情形:
出现领取期满、参保登记、死亡、应征入伍、移居境外、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及判刑收监执行等情形之一的,失业补助金停发。
其他规定:
2021年7月1日之前已受理申请失业补助金的,按原政策标准及范围执行。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其他待遇,不办理异地转迁申领,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保障范围:
从2021年7月1日起,参保缴费不满1年且申请时仍处失业状态的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农民工。
农民工临时生活补助标准:
按我市城市居民生活保障标准(740元/月),发放2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
即:740*2=1480元
其他规定:
临时生活补助按月发放,每人累计只享受一次。
好啦,今天的讲解就到这里啦,咱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