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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社发【2015】268号《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一)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满足缴费年限的,到达退休年龄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
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2016年退休的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或连续)应达到10年,2017年以后每年增加1年实际缴费年限,至2021年达到15年为止。
(二)实际缴费年限指2000年1月1日起我市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后,用人单位和职工按规定实际参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指1999年底前的下列年限:按规定计算的工龄或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干部和退役人员的军龄等年限。
(三) 达到退休年龄未缴足缴费年限的,按退休时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7%继续缴费或一次性缴纳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的费用。
(五)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互移接续时,不设待遇等待期;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流动和灵活就业人员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满四年折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一年。
视同缴费年限根据您的档案记载核定,若您达到法退休年龄时,未缴足缴费年限,可一次性缴纳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
目前西安市医保缴费年限为视同加实际缴费年限,男30年,女25年,实际缴费年限得满15年。
好啦,今天的讲解就到这里啦,咱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