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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立项评审的条件
为了使课题管理有计划,减少研究中出现的课题重复,浪费人,财,物的现象,各级教育科研评审机构一般要制定课题的立项评审条件或标准。课题评审立项的组织者就是根据这些条件或标准,对申报上来的各类研究课题进行评审,确定是否给予立项。
1、课题必须有价值
研究课题的价值在于该课题是否将对教育理论或教育实践有所贡献,有无进一步研究的意义。这是衡量一项研究课题是否值得立项的重要条件。中小学教师主要是从事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中小学教师参与教育科学研究好与自己所从事的教育工作相结合,重在解决教育工作中面临的实际问题。这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实践中发现问题,研究问题的课题是比较有价值的。
2、课题必须有新意
立项的课题应该有新意,即有一定的新颖性,du创性和 性。研究课题有新意主要表现在研究内容新,研究思路新。有新意的课题应该是那些别人没有研究过的,或者是教育实践中新出现的问题。而那些在科学上早已公认了的,以及那些人云亦云的,赶时髦的研究课题往往是重复课题,这些课题一般很难被立项。
3、课题承担者必须有一定的主观条件
课题承担者的主观条件是指研究人员本身所具有的内在条件。从事课题研究的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研究能力和实践经验,还要有充足的时间和充沛的精力从事该课题的研究。当然课题研究人员的信心,毅力,态度等,也应该是课题立项评审时必须考虑的因素。申报级别较高的课题时,要注意课题负责人需具有一定的资格条件。
4、完成课题必须具备一定的客观条件
课题研究的时间和经费是完成课题必须具备的两个硬指标,有无充足的研究时间和研究经费作保证,也是评审一项课题能否立项的重要条件。此外,课题研究所必需的仪器,设备,工具,实验室,课题研究所需的各种信息,资料,情报也是一项研究需要具备的客观条件。
(三)课题评审程序和方法
各级教育评审机构一般还制定有课题评审的程序和方法,以便对研究课题是否给予立项进行评审。评审的程序和方法有多种,有的采用通信评审的办法对众多研究课题进行评审;有的经过初选后进行面试,回答有关专家的问题后确定是否给予立项。下面列出的是一种常用的课题评审程序和方法。
1、课题负责人向课题评审机构递交课题申报书
2、课题评审机构对申报的课题进行资格审查和分类
3、学术委员会进行评议,提出评审意见
4、评审组集体评议
5、课题评审领导机构终审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