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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产品:职称代评 工程师代理申报继续教育证书办理论文连写代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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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gao级职称评审咨询服务”的通知
  • 联系人: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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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号码:029-89321026
  • 手机号码:15389403603
  • Email地址:3387130991@qq.com
  • 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长安南路长安大街3号8栋1703
产品介绍
为提高非公有制建筑领域职工待遇.弥补企业无人才评定机制.保障员工权益.帮助企业在员工职级聘用时.对所聘人员提供衡量标准.并使具备能力的人员切实得到企业及社会认可.得到与公有制企业相同社会地位.人事厅开展职称评审工作.工程师职称可评可考.具备职称评定条件的人员不用参加全国统考.可以直接评定职称.与考试获得的职称具有同等效力.职称由省人事主管部门进行评定.政府网站统一查询.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均与认可.并且可以将职称评定档案调入所在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全国通用. 人事局培训中心合作开展工程类职称评审dai理申报工作.同时开展考前培训.现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证书可用于企业升资质、招投标;个人用于求职、加薪、提干、晋级、上岗。
一、申报对象
    非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它组织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二、职称的分类及其正常 申报条件
1.中级职称             
(1)博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合格,可直接评为中级职称。 
(2)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担任助理职称两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5)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6)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 g级职称         
(1)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两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四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5)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着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咨询联系:王老师(条件不够联系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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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长安南路(长安大街3号)8号楼17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