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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大数据企业认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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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介绍

成为大数据企业对企业来说是很好的,会为企业带来很多好处,那么哪些企业可以申报认定大数据企业呢?都有哪些条件?本文就带大家了解一下,看完本文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致电咨询我们。
政策咨询热线:19855108681(v同)
认定条件
一、申请认定的企业应当从事以下生产经营活动:
(一)从事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计算、可视化、共享、开放、交易、安全等服务类企业;
(二)从事工业大数据、农业及水利大数据、金融大数据、教育大数据、医疗大数据、交通大数据、物流大数据、应急管理大数据、公安大数据、电力大数据、信用大数据、就业大数据、社保大数据、城市安全大数据等应用类企业;
(三)从事数据收集、传输、存储、计算、安全等硬件设备以及相关智能化产品研发生产等制造类企业。
二、申请认定的大数据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注册地在安徽省,且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具备从事有关数据处理活动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人才、技术支撑;
(三)企业诚信经营,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高管不存在重大行政处罚、严重失信等记录,综合信用查询中无不良记录;
(四)数据相关业务收入占企业上一会计年度营收比例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 从事大数据服务和应用类企业。企业上一会计年度营收应当不少于1000万元。①营收大于1000万元小于2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0%;②营收大于2000万元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0%;③营收大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0%。
2. 从事大数据产品制造类企业。企业上一会计年度营收应当不少于2000万元。①营收大于2000万元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0%;②营收大于5000万元小于1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0%;③营收大于1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0%。
在大数据领域获得g家或者安徽省科学技术奖的企业,可适当放宽本条第四项规定的条件。
以上就是安徽省大数据企业的申报条件,想要申报的朋友或者想要寻找代办机构的可直接致电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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