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顺杰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主营产品:工业认证、媒安认证、民用核许可认证、特种设备许可认证等相关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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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密封元件资质认证标准上海黄浦区代理需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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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介绍
 第二十四条 获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制造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组织生产制造和经营活动;
 (二)不得涂改、转让或者出卖《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三)不得超过许可范围制造产品或超过许可范围使用许可标记;
 (四)不得非法提供(出卖)质量证明书、合格证或者产品铭牌;
 (五)不得贴牌或被贴牌生产许可范围的产品;
 (六)不得向用户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 文件资料。
 第二十五条 获得制造许可证的制造单位,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从事制造工作时,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满6个月前,向负责受理的机关提出换证申请。换证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规定需要重新进行型式试验的,型式试验应当在提出换证申请前完成。逾期未换证的,原许可自动失效。 
 第二十六条 制造单位提出换证申请时,除提供第十四条规定的资料外,还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一)制造许可有效期内制造产品的汇总表;
 (二)产品质量事故处理情况;
 (三)原《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