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的教育体系为12至13年义务教育,大致上为初中等教育的阶段,实际上教育体制因邦而异。学前教育端赖家长的意愿,可将儿童送往托儿所,纯属非强迫性。小学阶段除了少数邦为6年(如柏林)之外,其余为4年。在中等教育阶段,德国主要采行的制度为"一本三枝",在晋升至中学阶段期间,存有一为期两年的定向阶段(Orientierungsstufe),借此可以透过老师的建议以及学生与家长的意愿,决定往后就读的学校。中等教育主要有三种学校可供选择,依次为基础职业中学(Hauptschule)、实用专科中学(Realschule)以及文理科的高中(Gymnasium)。
成绩程度较好的学生通常选择文理科的高中就读,为期约九年,乃进入高等大学教育必经之路,学生以升大学为主要出路,政府领导阶层、社会精英多半出自于此。1972年文教部长联席会议议决签署的“关于改组中等教育第二阶段文法中学高级部协定”(Vereinbarung zur Neugestaltung der gymnasialen Oberstufe in der Sekundarstufe II)为文理科高中奠定了健全的架构,其内容如下:
1.文理科高级中学部(Gymnasiale Oberstufe)一律自第11到12或13学级,学校可自行设计选修形式的“导入阶段”,以高中会考文凭(Abitur)及大学入学为最终目的,各邦之间对会考文凭的资格必须相互承认。
2.文理科高中部具有大学预科的性质。其必修与选修课程均在各分成基础课程(Grundkurs)及专长课程(Leistungskurs)两类,必修课程分为语言、文学、艺术、社会科学、数学物理与科技、宗教、体育等领域。选修课程通常即为大学各学域的基础课程或入门课程。学生必修两门以上的专长课程,其中一科必须为语文、数学或自然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