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
一、申报条件
1、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须符合《细则》第九条规定;其中,运营主体须在2019年9月30日前在我市已实际注册并运营;
2、在孵企业须符合《细则》第十条规定;
3、毕业企业须符合《细则》第十一条规定。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需登录苏州市科技局网站,点击“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在线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上传承诺书、《苏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及其相关附件。申报材料经各市、区科技局网上审核提交后,不予退回修改。
2、申报单位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加盖公章),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承诺书、《苏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及其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纸质申报材料和网上申报内容 一致。
3、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市、区科技局负责辖区内项目的组织、审核及推荐工作,并将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材料(纸质原件及电子版)统一报送。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函及推荐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加盖公章),主管部门承诺书等。
4、已认定的省级及其上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不在本次市级备案申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