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
一、资助对象
在江苏省内注册或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以及本省户籍居民或持有本省居住证的中国公民。
海外(除中国以外的 G20 国g家及新加坡)、港澳台地区专利有多个权利人的,第d一专利权人应符合资助对象要求,其他共有人应为国内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以及中国公民。
二、资助范围
(一)国内授权发明专利
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在国内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
(二)海外授权发明专利
授权日在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在海外(除中国以外的 G20 国g家及新加坡)获得授权,经申报人所在设区市知识产权局推荐,省知识产权局审核通过的发明专利。
(三)港澳台地区授权发明专利
授权日在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在港澳台地区获得授权,经申报人所在设区市知识产权局推荐,省知识产权局审核通过的发明专利。
三、资助程序和相关材料
(一)国内授权发明专利资助
无需自主申报,由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对上一年度国内授权发明专利专利属地信息进行核对,提交省知识产权局审核。经省知识产权局审核通过后,确定符合资助条件的国内授权发明专利数量及清单。